2020年山西省太原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工信部发文《太原市2020 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一、参审人员:
在我市民营企业从事建设( 市政、道路等) 、建材、机械、电气、冶金、化工、轻工、林业( 园林) 、水利、矿山、电力、勘测等行业在岗( 聘) 工程技术人员和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在岗(聘) 高技能人才。
申报人所在企业须成立3 年以上或者在本市纳税1 年以上,且申报人须2020 年6 月底前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报条件
( 一) 任职年限及学历要求
1、助理工程师
(1) 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 年。
(2)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 年。
(3) 中等专业( 含中职) 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 年。
2、工程师
(1) 取得助理工程师满4 年。
(2) 中等专业( 含中职) 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 年、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 年、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 年。
三、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 人社部令第25号)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须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
四、报送材料要求
( 一) 申报助理工程师评审
由各县( 市、区) 安排组织开展工作。未组建评审委员会的县区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开展本年度评审工作,可由县( 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到太原市中小企业工程技术人才发展促进会。
( 二) 申报工程师评审
经所在企业同意,报所在县( 市、区)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汇总,提交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人事档案由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省人力资源市场审核后,直接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准备资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寸红底照片、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一份。
申报时间:
报送时间:2020 年10 月9 日—10 月31 日
联系人:华亿成老师1660344582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