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晋源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级职称申报要求
一、评审范围:
在太原市晋源区民营企业从事建设、交通、生态、机电、冶金、化工、轻工、自然资源、水利、矿山等行业在岗(聘)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申报人员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按具体专业申报,凡不属于申报专业范围的不予受理。按照本通知申报评审取得的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供山西省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使用。
申报人所在企业须成立一年以上,且申报人须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报条件:
(一)学历条件: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工作满3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工作满5年。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或学位证书为准。大专以上学历认定一律以学信网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查信息为准。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
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或相交叉学科,其他专业不能作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
长期从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拟申报包装工程、印刷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的,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所学专业为艺术学类(专业为: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包装设计)并从事建筑和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建筑学和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农学类(专业为: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并从事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
(二)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申报人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相关内容的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须提交近一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三)考核要求:
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能力与业绩要求
助理工程师评审,要求提供字数不少于2000字的工作总结一份,需结合自己独立完成的工作或处理过的技术难题。
三、评审办法:
助理工程师评审,通过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及工作总结,采取综合考核办法进行评价。淘汰率不低于20%。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太原市晋源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A3纸打印,并提供电子版;
2.单独胶装《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县区主管部门查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申报人须在我市缴纳社保,且现申报单位与缴纳社保单位一致,社保在人事代理机构或劳务派遣公司的须提供劳务合同及纳税收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毕业证(大专及以上提供6个月验证有效期的学信网学历证明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毕业证复印件:中等专业能网查的提供网查链接及毕业证复印件;中等专业不能网查的需提交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任职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6.身份证、个人荣誉、奖励证书、专业成果获奖证书(成果鉴定报告书)复印件一份;
7.个人荣誉、获奖情况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打印复印件均使用A4纸,毕业证、工作总结、业绩材料等均按顺序整理成档;
9.太原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报送材料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回。申报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整理成档。
2024年有需要申报助理工程师的朋友们,或者对申报政策不清楚的,可以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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